
新加坡和迪拜几乎在关于全球最具税收效率、治理良好、全球连接的城市的每个对话中都占据同样的位置。低个人税率、强大的法治、世界级的连接性,成为了吸引资本流出不确定司法管辖区的磁石——推介册几乎是相同的。但是,撇去品牌标识,专注于外籍买家在每个城市购置房地产时所发生的事情,这两个市场展现出近乎对立的特征:一个是为欢迎外部资本直接进入房地产而建立,另一个则是为将其引导到几乎所有其他地方而建立。
一览
- 新加坡的外国额外买家印花税:自2023年4月起,外籍人士需支付60%的固定税率,此外还需支付标准印花税
- 迪拜土地局转让费:固定4%,没有任何基于国籍的附加费,且之后没有年度物业税
- 新加坡对非自住住宅单位的年度物业税从12%到36%不等,持续征收,直至物业持有结束
- 新加坡限制外国人购买地面房屋,需经过特殊政府批准;而迪拜的自由持有区则开放公寓和别墅给全外资拥有
- 新加坡的全球投资者计划要求至少新币1000万的商业或基金投资以获得居留权;而迪拜的黄金签证可通过购买阿联酋迪拉姆200万的物业获得
外籍人士未预算的税负
自2023年4月起,新加坡对任何购买住宅物业的外国人适用60%的固定额外买家印花税——不论是公寓、住宅单元还是批准的地面房屋——无论是第一次购买还是第五次购买。在标准买家印花税的基础上,外籍人士在购买一套价值新币250万的公寓时,仅印花税就可能接近新币160万,甚至在任何装修发票到达之前。根据自由贸易协议,少数国籍(如美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可以免税;其他国家的买家需全额支付。
迪拜的类似费用是土地局的4%转让费,一次性支付,且没有任何基于国籍的附加费。外籍买家与阿联酋买家为同一物业支付完全相同的费用。两座城市在同类购买上的入市成本差距,并非只是程度差异——更接近于数量级的差距。
结算后,这一差距也不会缩小。新加坡根据物业的年度价值征收年度物业税,而非自住的住宅物业——这描述了大多数外籍持有的投资单元——按递进税率征税,从12%起至36%不等,适用于较高价值的物业,且每年支付,直至物业持有结束。迪拜则完全不征收年度物业税。在入市成本差距和每年重复的账单之间,这两座城市不仅仅是定价不同;它们围绕着对物业税旨在劝阻的对象的不同假设结构而形成。
外资拥有的两种不同定义
新加坡的《住宅物业法》在外国买家可以相对自由购买的公寓单位(需支付60%的ABSD)和地面房屋——排屋、平房、半独立住宅——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界限,而后者则需要特别的政府批准,这种批准通常在像圣淘沙湾这样的发展项目之外很少获得。这个市场经过精心设计,旨在让外资进入,但不让外资与国家有限的地面住房供应竞争。
迪拜在开放指定的自由持有区给外资全面拥有时做出了相反的建筑决定——公寓和别墅皆可,在像棕榈岛、迪拜码头和阿联酋山等区域,没有地面与分层的区别,也没有逐案的审批程序。买家选择的是一个区域,而不是一种许可类别。
居留权:直接购买与单独购买
这是两座城市最明显的分歧。单靠房地产投资不赋予新加坡的任何居留身份;该国的全球投资者计划要求至少新币1000万的经营业务或获批基金投资,房地产不符合该标准。
迪拜将居留权直接与物业购买挂钩。投资阿联酋迪拉姆200万(约合54.5万美元)当前可以为业主资格提供可续签的10年黄金签证,涵盖配偶、子女和雇佣的家庭佣工,且没有最低停留义务。相比新加坡的GIP,这一财务门槛显著较低,且房地产本身可以达到这一标准,而不是在房地产购买的基础上再增加的独立商业投资。
常见问题
为什么新加坡的外国额外买家印花税如此之高?
新加坡将ABSD作为一种故意的降温措施,以管理住房需求并优先考虑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市场准入。自2023年4月以来,外国买家的税率固定为标准印花税之上加60%,不论买家已经拥有多少物业,均匀适用,使其成为全球外籍买家物业税中最高的之一。
外国人可以像在迪拜那样在新加坡购买地面房产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新加坡的《住宅物业法》限制外国人购买地面房屋,需获得特殊政府批准,而这种批准在像圣淘沙湾这样的特定开发项目之外很少获得。相比之下,迪拜的自由持有区允许外国买家在指定区域内完全购买公寓和别墅,没有地面与分层的限制。
这两个城市是否通过房地产投资提供居留权?
迪拜是可以的——购买阿联酋迪拉姆200万或更多的物业目前可获得可续签的10年黄金签证。新加坡不通过房地产投资提供居留权;其全球投资者计划要求至少新币1000万的商业或基金投资,与任何物业购买完全分开。
新加坡与迪拜在物业税方面有什么区别?
新加坡对非自住住宅物业征收从12%到36%不等的年度物业税,而迪拜完全不征收年度物业税,这使得拥有成本显著不同。
新加坡和迪拜的房地产市场对外国买家有何比较?
虽然两座城市都是税收友好的,但新加坡的房地产市场对外国买家有较高的门槛,包括高额税费和限制,而迪拜则提供了一个更开放的市场,入市成本更低,没有基于国籍的附加费。
